被刑事拘留后的應對方法
發(fā)表時間:2025-02-01 09:42:00 來源:刑事律師網(wǎng) 閱讀: 182次收到親友被刑事拘留的信息,怎么辦?
1.核實信息真假
千萬別慌,通過多途徑核實信息真假,以防受騙,遭受不必要的損失,尤其是收到給付財物的信息,刑事拘留只會通知家屬,不會向任何人索取財物。
2.了解拘留的性質(zhì)
拘留分為刑事拘留、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,一旦涉及刑事拘留,需要受到家屬重視,及時幫助嫌疑人聘請專業(yè)律師。筆者下文指明具體原因。
切忌心慌意亂,我國《刑訴法》明確規(guī)定“未經(jīng)人民法院依法判決,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”,刑事拘留也只是表明涉嫌犯罪,是否構(gòu)成犯罪需經(jīng)法院審理才能認定的。
3.明確嫌疑人被羈押地,方便辯護律師及時前往會見
4.切勿輕信他人,安分守己
不要聽信“我關(guān)系很廣,花點錢一定幫你辦好”等話,亦要安分守己,遵法守法。其一,避免上當受騙,遭受財產(chǎn)損失;其二,花錢找關(guān)系辦事容易涉嫌刑事犯罪;其三,可能妨害司法,屬于違法犯罪。
5.及時委托辯護律師
《刑訴法》規(guī)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其監(jiān)護人、近親屬有權(quán)委托辯護人,近親屬即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胞兄弟姊妹,委托時注意攜帶委托人身份證件、與嫌疑人關(guān)系證明等材料,如戶口本、結(jié)婚證等。
律師參與案件的好處
1.通過會見,及時了解案件情況,向嫌疑人釋法說理,安撫嫌疑人情緒。
筆者曾在辦理一敲詐勒索案件時,嫌疑人因不滿自己被拘留,情緒激動,公然頂撞辦案人員,致使被檢察院批準逮捕。筆者會見嫌疑人時了解到,嫌疑人罪行很輕,社會危害性并不大,如實供述、積極配合辦案機關(guān)調(diào)查,甚至有被不起訴的可能,但最后卻被批準逮捕。由此可見,及時聘請律師參與案件,意義不小。
2.有助于全面了解案情,及時與辦案機關(guān)溝通
律師通過會見嫌疑人,與嫌疑人溝通后,可初步了解案件情況,向辦案機關(guān)提出法律意見,如申請變更強制措施、建議不予批準逮捕甚至爭取撤銷案件。
3.幫助嫌疑人提出申訴、檢舉、控告
如果辦案人員存在刑訊逼供或者《刑訴法》第117條之規(guī)定的情形時,可幫助嫌疑人提出申訴、檢舉、控告,亦可提出非法證據(jù)排除的申請,以此維護嫌疑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
4.與受害人或其代理人有效溝通,爭取獲得諒解,以達到從輕或減輕刑罰的目的
5.代嫌疑人向辦案機關(guān)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
辯護律師介入案件后,如果犯罪嫌疑人依然處于羈押狀態(tài)或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辯護律師會根據(jù)案件情況以及初步了解的案件事實,向辦案機關(guān)及時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,爭取解除對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。
6.向嫌疑人釋明相關(guān)法律規(guī)定
以認罪認罰為例,嫌疑人可能因不分原因,不了解認罪認罰的法律規(guī)定,律師向嫌疑人釋明后,如果嫌疑人向辯護律師表示愿意認罪認罰,律師會及時告知辦案機關(guān),以達到從輕、減輕處罰的目的。
7.家屬與嫌疑人溝通的橋梁
偵查期間,辯護人只能是律師,家屬不能會見嫌疑人。律師是嫌疑人與家屬的唯一溝通橋梁,律師可幫忙帶話,但并非所有話都可以帶的,家屬也應該理解律師。
重點法律條款
《刑事訴訟法》
第三十四條 在偵查期間,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。被告人有權(quán)隨時委托辯護人。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押的,也可以由其監(jiān)護人、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。
第八十五條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,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(nèi)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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